丰旅发【2016】18号
丰城市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
的通知
各星级饭店、旅行社: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有效遏制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旅游安全的良好形势,市旅游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贯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全省旅游行业的首要任务来抓,制订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旅游安全隐患,堵塞旅游安全监管漏洞,强化旅游安全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规定的情况;对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指导职责的落实情况;旅游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依规经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制度措施是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适时修订完善及演练;是否租用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是否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驾驶员资格和车辆安全状况等;是否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是否存在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
(三) 星级宾馆、A级景区等是否达到相关标准中的旅游安全要求。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行业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从即日起分三个阶段全面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要按照当地政府统一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督促相关旅游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当地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
(二)突出检查重点、开展集中整治
针对我省暑期旅游高峰及旅游安全风险特点,各市区旅游局要主动会同公安、交通、安监、质检、食药监等部门,围绕旅游交通、旅游餐饮及大型娱乐设施、出境旅游等重点环节和领域集中开展专项大检查。检查重点是旅游交通、旅游住宿、旅游景区、旅游餐饮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坠落、安全提示和警示,以及旅游车辆、游船、缆车、道路交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大型游览娱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对存在的严重问题责令停业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震慑。
(三)巩固提高、重点抽查阶段
在集中整治基础上,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开展“回头看”行动,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不走过场、不图形式、注重实效,一查到底。市旅游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和抽查,推动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旅游局要成立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专岗专人。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合监管、联合执法的合力。要督促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做好宣传动员。各市区旅游局要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安排,采取专题报到、印发资料、开展讲座、新闻宣传、网络报道等多种形式,对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旅游企业职工和游客积极参与、支持大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推进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三)力求取得实效。各市区旅游局要扎实推进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以更加“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对安全隐患和问题“零容忍”,要在做好本辖区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同时,注意要积极督促、指导旅游企业搞好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推进实施,签订本单位旅游安全安全生产责任书。
丰城市旅游局
2016年11月25日
丰城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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