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纪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直机关纪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和市纪委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红包”专项治理工作的动态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并实行“一周一报告,一月一通报”制度,每周四下午4:30前要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及党政干部主动上缴本级财政账户、宜春市廉政账户和江西省廉政账户情况报市纪委廉政室。市纪委每月将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二、要加大重点督导力度,“抓两头带中间”,对工作开展较好或者进展较慢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调研指导,掌握了解工作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整体推进。市纪委将有选择性地开展调研和督导。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掀起一轮宣传报道高潮,积极营造工作氛围。省纪委将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加强专项治理活动宣传报道,并在江西廉政网和《党风廉政工作》等刊物上及时编发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投稿,典型经验要及时上报。各县市区要积极利用本地报刊、电视台、网络和廉政短信等平台,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当前,要尤其强化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廉政教育,坚决刹住收送“红包”、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
四、要把握工作进度,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确保每个阶段的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五、要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案情查处情况要及时上报。
联系人:严钰 江勇 联系电话:3265834
电子邮箱:ycjw_lzs@163.com
中共宜春市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