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为助力实现“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奋斗目标,我们以“促进乡村旅游、推动旅游扶贫”为主题,开展了调研活动,详细了解了近年来我市“兴旅富农”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乡村旅游方面:
1、扶持有力度。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升级的决定》,明确规定乡村旅游重大项目可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方面享受优惠。袁州区出台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乡村民宿服务质量标准与评定办法等政策措施,对乡村旅游资源地开发进行分类指导,予以资金扶持。靖安、宜丰两县按照“全域旅游”发展思路,整合新农村建设、秀美乡村建设等政策资金,极大地改善了乡村面貌和接待服务条件,掀起了“农宿文化”热潮。明月山风景区投入4000万元完成村组公路改造122.6公里;投入1000多万元推进农村清洁工程,有效整治农村“脏、乱、差”;投入650万元完成25个行政村(居委会)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投入600万元高标准实施古庙、社埠两个中心村建设改造;投入6亿元完成温汤镇“六位一体”改造,提升集镇功能,保护文物古迹。
2、扩张有速度。近年来,全市乡村旅游迅猛发展,至2016年底有省5A级乡村旅游点1个、省4A级乡村旅游点11个、省3A级乡村旅游点26个、省三星级农家旅馆 42个,“农家乐”经营网点5000多个。靖安县获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明月山温汤镇入选首批中国特色小镇。靖安县蓝孔雀生态园、袁州区白马农庄荣获“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称号,另有40家单位荣获“中国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称号。2010至2014年,全市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20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11亿元。而仅2015年一年,乡村旅游就接待游客410万人次,综合收入突破20亿元。
3、活动有深度。我市连续举办十届月亮文化旅游节,提升了宜春知名度和美誉度,兴旺了乡村旅游市场。全市各地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创新举办各类活动,形式多样,内涵深厚,有效拓展了乡村旅游发展空间。明月山风景区将舞龙灯、放荷花灯、参禅问道、农耕健身、蔬果采摘、野外烧烤和篝火晚会等活动与乡村旅游紧密结合,突出月亮文化、温泉文化、禅宗文化、农耕文化,深挖易重状元、夏云姑皇后、茶马古道、宗族传统、赣西民俗等特色文化资源,积极开发富硒绿色食品、传统及民俗工艺品。袁州区接连举办栀子花旅游节、荷花艺术节、禅茶文化节、飞剑潭捕捞节、北坛古村文化旅游节等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邀请国家和省级媒体以及众多“微博、微信达人”集中宣传报道。万载县举办赣西最大百合花节,打造10万亩花海盛会。宜丰、靖安两县在乡村旅游活动中添加竹文化、禅文化元素,使活动更具吸引力。
(二)旅游扶贫方面:
1、政策推动。我市在编制旅游发展规划、争取旅游发展资金、安排旅游公共项目以及新农村建设、镇村联动等工作中,政策向有资源、有条件的贫困村倾斜,使乡村旅游和扶贫开发同规划、同推进、同显效。市旅发委、市农业局联合制定《宜春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突破口,推动农村扶贫开发的工作思路。靖安县出台了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乡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了专门资金。宜丰县支持农民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采取作价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袁州区用“真金白银”鼓励贫困农户参与乡村旅游,开办民宿每间房补助1000元;开办“农家乐”每年补助3000元;在乡村旅游企业工作满10个月的贫困农民,每月补助100元。
2、景区拉动。一些大型景区对贫困农民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在景区内承包游乐设施、经营土特产商店,促进农民从一产向三产转移,企业本身降低了用工成本,还为农民增收拓宽了渠道,实现了景区与农民共赢。2015年,明月山风景区有农家旅馆接待床位1500余个,乡村旅游综合收入3.6亿元,全区农民人均增收5000元。靖安县中源乡依托三爪仑景区,乡村旅游直接从业人员672人,间接从业人员2000余人,综合收入突破2000万元。据统计,全市30家A级景区累计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3万人,其中30%是贫困人口,每年人均增收1.3万元。乡村旅游已成为宜春旅游的新亮点、农民致富的金招牌。
3、龙头带动。各地引进龙头企业,整合旅游资源,带动农民增收。明月山风景区引进隆平有机现代农业观光园、富硒泉水大闸蟹、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一批乡村旅游龙头企业,建设鹤鸣农庄、五叶禅茶基地、牡丹谷、金海葡萄农庄等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带动1000余户农户种植菊花、葡萄、禅茶等,新增产值1亿元,近500农户新增收入超5万元。袁州区新康府庄园,日均接待游客1000人次,为周边村民100余人在家门口解决就业问题,人均年收入从不足1万元,提高到3万元。全市涌现出靖安县中源乡三坪村、高安市新街镇贾家古村、万载县双桥镇深塘村、明月山风景区温汤镇潭下村等一批“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舒敏璋、黄光平、杨晓东等一批“中国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带动1200多户贫困人口脱贫。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旅游产品层次较低。我市乡村旅游产品大多由市场自发形成,经营者自己谋划、自行设计、自主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发展水平不高。旅游产品形式单一,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核心竞争力。乡村旅游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有的地方只顾眼前利益,仓促上项目、粗放搞开发,破坏了乡村旅游的乡土性和原真性。
(二)服务管理水平不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多是当地村民,综合素质相对偏低,投资、经营、管理和服务理念不强,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普遍不高。各地在乡村旅游标准化方面探索创新还不够,在处理纠纷、提升质量方面有待规范和加强。
(三)旅游环境急需优化。我市大多数乡村旅游区域的基础设施落后,普遍欠缺整洁的住宿环境、干净的洗漱环境、卫生的饮食环境。明月山风景区洪江镇旅游资源丰富,但对外交通不便,需要发改、交通等部门支持解决旅游公路的立项、资金等问题。
(四)扶贫效果不够彰显。具体工作中,暴露出“扶强不扶弱”的现象。由于乡村旅游投入较大,有些扶持政策不够精准,多数贫困农民从事旅游行业有困难,积极性不高。目前遍地开花的“农家乐”项目主要是一家一户开“夫妻店”,不能帮助更大范围、更多数量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三、几点建议
(一)突出特色,打造品牌。依托各地自然条件、人文特色、农业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一是发挥宜春农业大市的优势,围绕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民俗,精心策划一批参与性强、趣味性强的活动项目,使游客在乡村旅游过程中,品尝农家风味、品读农耕文化,获得回归自然、放松身心的良好体验。二是延长产业链条,让游客白天观光体验,晚上聚会娱乐,延长逗留时间,增加旅游消费。三是推进旅游新业态发展,打造一批具备休闲观光、养生度假和文化体验等综合功能的高端产品,满足旅游市场的高端需求。
(二)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注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乡村旅游品质。一是走专业合作化道路,以村为单位成立乡村旅游扶贫专业合作社,发挥其在市场开拓、质量管理、教育培训、价格管理、投诉处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开展经营管理、食宿服务、接待礼仪、传统技艺、导游解说、文艺表演、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选送管理人员参加全省乡村旅游“百县千人”培训计划,组织他们到乡村旅游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
(三)加强联动,整合资源。全社会要形成共识,强化顶层设计,增强工作合力。一是健全市县乡三级旅游扶贫工作机构,做到有人管事,有人负责。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统筹财政、发改、住建、环保、交通、文化、农业、林业、水利、移民、扶贫等部门的项目和政策。三是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域内外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民间资本,采取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四是强化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将贫困村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发展规划,着力打造一批富有宜春特色的“旅游风情小镇”。
(四)有的放矢,增强实效。做好“旅游+扶贫”结合文章,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一是重视旅游项目的扶贫作用,跟踪服务重大项目,推进项目早开工、早运营、早发挥脱贫减贫效应。二是鼓励旅游企业与贫困村“结对子”,在劳务用工、农副产品收购、产品开发、宣传推广等方面对口帮扶,不断提高农民收益。三是创新“公司+农户”、“公司+协会”等扶贫开发方式,支持农民以房屋、宅基地、土地承包使用权等资源,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等形式参与旅游经营,让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推进贫困群众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