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春市旅游产业扶贫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旅发委、明月山旅游局、委各科室(所、中心):
根据《宜春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精神,结合宜春旅游实际,特制定《宜春市旅游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宜春市旅游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2017年5月17日
宜春市旅游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宜春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精神,根据《国家旅游局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江西省旅发委关于旅游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宜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升级的决定》精神,以旅游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出发点,以发展乡村旅游为主要形式,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要素,不断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改善生态人文环境,提升旅游产品,拓宽品牌营销渠道,做到乡村旅游与生态观光旅游、温泉养生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红色教育旅游等融合发展,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平台,使旅游产业成为我市脱贫致富的朝阳产业。
二、工作目标
立足资源优势,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俗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旅游扶贫,精心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乡村旅游带或乡村旅游区,加快提升贫困村发展旅游产业的硬件和软件水平,为贫困群众创造新的增收点。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乡村旅游综合效益显著增强。2017年,乡村旅游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1700万人次,同比增长34%,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超过140亿元
,同比增长42%,带动10万以上农民直接或间接就业,乡村旅游点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20%以上来自于乡村旅游及其相关产业。2018年,乡村旅游接游人次和综合收入争取实现两位数以上的增长;到2020年,乡村旅游争取接游人次和综合收入
比2017年翻一番。
2、乡村旅游产业规模持续壮大。2017年,创建国家农业庄园1处;省4A级乡村旅游点2个、3A级5个,使全市3A以上乡村旅游点总数达到56家(5A 1家、4A 15家、3A 40家);江西旅游风情小镇1家、星级农家旅馆5家。2018年,力争打造国家农业庄园1处,省5A级乡村旅游点1家、4A级2家,江西旅游风情小镇1家,星级农家旅馆5家,初步形成乡村旅游扶贫产业格局。到2020年,力争每个县市区建成一个以上具有主题特色的省市级乡村旅游点和旅游风情小镇,力求在“旅游富民”上出效益。
三、主要任务
1、督促《宜春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专项规划》的实施。推动乡村旅游规划与村镇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合并编制,要体现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帮扶途径、支持措施和收益安排。扶贫重点村分布比较集中的县市区应当编制区域旅游扶贫规划,打造沿山、沿河、沿路、沿湖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带(区),整村整镇、成带成片、全景全域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各县市区要精心筛选,集中力量优先对有条件的省级贫困村和市级贫困村打造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点,确保帮扶一批,脱贫一批。
2、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我市乡村旅游资源丰富,但在市场上具有较强号召力的品牌还不多,各地要将乡村旅游品牌建设作为今后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的重点。一是建设一批品牌示范点。推进靖安雷公尖垦殖场创建国家农业庄园,力争靖安蓝孔雀生态园创建省5A级乡村旅游示范点,铜鼓永丰村、铜鼓西向村、高安南山村、明月山温汤水口村、丰城罗山殿上、靖安宝峰镇宝峰村等创建省4A级乡村旅游示范点;铜鼓大塅镇、万载仙源等创建江西旅游风情小镇。依托奉新百丈山景区,将澡溪黄石村、仰山坛下村、甘坊上村村、百丈山长亭村串点成线,打造出一条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精品路线——“黄石之旅”。二是各地要突出乡村自然资源优势,挖掘文化内涵,开发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带动贫困户参与的乡村旅游产品。发展一批以农家乐、渔家乐、休闲农庄、森林人家等为主题的乡村度假产品,建成一批依托自然风光、美丽乡村、传统民居为特色的乡村旅游景区,策划一批采摘、垂钓、农事体验等参与型的旅游娱乐活动,大力开发乡村体育休闲运动,培育发展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打造丰富多彩的乡村特色文化演艺和节庆活动。
3、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集中精力解决好扶贫重点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全面提升通村公路、网络通信基站、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水平,启动“六小工程”,确保每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好一个停车场、一个旅游厕所、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站、一个医疗急救站、一个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和一批旅游标识标牌,提升改善旅游接待条件。逐步开通乡村旅游公交线路,将农村客运班线延伸到重点乡村旅游点,基本上形成旅游不转车、不转道的格局。加快推进乡村旅游“绿道慢游工程”。将串联各乡镇乡村旅游点的国道、省道等公路按照绿道标准进行景观提升、标识规范,建成 “宜春四季乡村旅游线路”。
4、加强旅游宣传营销。各地要加大乡村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互联网络,整体推介乡村旅游产品。设计制作画册、明信片、光盘、书籍、广告牌等乡村旅游宣传品及农家乐食品、农家服饰。组织开展农家乐特色菜肴大赛、乡村旅游摄影比赛、乡村旅游舞台戏创作等活动,提升乡村旅游示范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创新营销模式,积极筹办乡村旅游系列节目,通过举办乡村旅游节、栀子花节、百合文化节、有机草莓节、油菜花节、桃花节、板栗节、采摘节、傩文化艺术节、宝峰孝文化庙会等有特色的民间节庆活动,积极推动“捆绑式”营销,提倡“以节造势”,打造一批农村节事品牌,起到聚集人气、促进消费、旅游富民的综合效益。对在乡村旅游经营中涌现出来的示范县、乡、村带头户、带头人进行大力宣传,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
5、开发乡村土特产品。采用公司带农户的模式,发展旅游食品、手工艺品等特色旅游商品,培育旅游商品企业和品牌,促进农副产品增产扩销,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推出“宜春四大乡村名产”特色旅游商品套装,包括名酒系列(樟树四特酒、万载锦江酒、万载老窖酒、高安瑞酒、上高七宝山老窖、奉新百丈与浮云系列酒、奉新梧桐湾竹酒、袁州蛇酒、袁州黑糯米酒、铜鼓撑酒、铜鼓西向“龙虎斗”酒等);名茶系列(明月山仰山禅茶、靖安白茶、奉新禅茶、高安云门雪绿茶、铜鼓白茶等);山珍系列(竹笋、茶油、菌菇等);风味土特系列(丰城富硒农产品、樟树药膳、上高“三辣”、万载千年食品系列)。融入创新思维,以月、禅、花、泉为主题,开发集传统文化、民间工艺与现代审美有机结合的民间工艺旅游商品,推出竹木、布艺、器具、版画、奇石等 “赣西五大工艺品”。加快乡村旅游购物网点建设,开展乡村旅游商品后备箱行动,支持农村农副土特产品进入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网点销售。
6、加强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训。各地要创新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养方式,积极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和乡村旅游导游、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依靠人才支持和智力投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高贫困人口旅游服务能力。
四、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5月底前)
对各县市区2017年的44个扶贫重点村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旅游资源、农业特色、民俗文化、手工艺品、基础条件等不同情况,列出相应的建设计划,并选择一批具有特色的镇村进行旅游扶贫试点。5月底前将调查摸底和建设计划报至市旅发委。
2、试点建设阶段(2017年6月—2018年12月)
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在选出的试点开展旅游扶贫工作,完善示范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制定扶贫村发展旅游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组织旅游专家入村进行诊断式指导培训;协助培育1-2个特色观光农业项目;扶持1-3家乡村旅游经营户(家庭旅馆、A级乡村旅游点、农家乐、民俗体验馆等);引进一个乡村旅游龙头企业;成立旅游合作社或帮助村里建立旅游经营管理模式和队伍;成立农民表演队并培育一台民俗演出;开展村民旅游业务培训和文明礼貌教育;制定乡村旅游宣传推广计划,制作发布宣传品或网页,帮助开拓市场;策划一个乡村节庆活动,精准发力,确保旅游扶贫取得实效。
3、全面推广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
总结前期试点建设取得的成效,制定和实施2018年35个扶贫重点村和其它贫困村的建设计划,把行之有效的旅游扶贫方法模式向全市推广。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市旅发委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旅游扶贫工作,制定出台对县市区旅游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做好绩效考核。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口部门的支持帮助,为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尽可能争取多的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各县市区旅游部门和明月山要制定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工作目标要建立倒排推进工作时间表,落实专人负责。
2、加强用地保障。盘活存量土地用以支持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支持旅游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挂钩周转指标可优先用于生态旅游项目。在承包农户自愿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依法有偿流转使用农用地,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鼓励支持经营业主依法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乡村旅游开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非耕地,在不改变土地农用性质的前提下采取作价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
3、加强奖励扶持。财政部门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旅游小企业,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对新获得国家3A级旅游景区奖励10万元,对新获评省级、国家级旅游品牌的县市区分别奖励10万元和20万元,对新获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奖励5万元,对新获评省4A级乡村旅游点的奖励2万元,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旅游商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县两级各一次性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