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申请听证指南
设定依据、申请条件:一、当事人在受到宜春市旅游局做出如下行政处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1、责令停业整顿。2、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规章对举行听证的罚款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提出听证的时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接到听证告知通知书起3日内提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要求的,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三、宜春市旅游局在听证举行前7日,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办理流程、办理材料: 一、当事人在受到宜春市旅游局做出如下行政处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责令停业整顿。 2、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规章对举行听证的罚款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提出听证的时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接到听证告知通知书起3日内提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要求的,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三、宜春市旅游局在听证举行前7日,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
办理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阳新区宜阳大厦中座732室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5-3279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