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旅游单位:
为贯彻落实《宜春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宜府办发〔2018〕6号)要求,全力做好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1.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在人员出入地张贴烟花爆竹禁限放倡议书、通告和禁限放标志。
2.各涉旅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明确一名负责人抓好此项工作。
3.各单位要迅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传达学习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规定,签订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落实巡查值班制度,切实做好本单位和本单位职工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4.对于宾馆、酒店等场所需要为居民办理婚丧嫁娶、乔迁等确需营造气氛的场所,要准备好电子烟花爆竹,对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免费租借服务。
特此通知。
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