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发委(局)、明月山管委会旅游局、市旅游集团: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及省旅发委《省旅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赣旅办发[2018]6号)的要求,按照“三个必须”原则上,扎实深入开展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联合督查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旅游安全稳定和市场运行文明有序,在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行动的前提下,市旅发委将组织各县、市、区旅发委(局)对各县市区旅游安全生产及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一次集中交叉督导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和内容
督导检查范围涵盖全市所有旅游企业(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旅游风情小镇、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等)。内容包括:
(一)旅游主管部门层面。《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岁末年初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情况;加强旅游包车、旅游高风险项目、旅游景区流量控制、出境旅游等安全监管情况;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情况;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旅游企业层面。重点检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前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及应急演练情况;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情况等。
二、督导检查时间及安排
交叉督导检查组由各县、市、区旅发委(局)一名分管领导和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安排详见附表。本轮交叉督导检查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3月3日结束,各督查组具体开展工作时间,由各县市区旅发委(局)带队组长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旅发委(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及旅游市场秩序交叉督导检查工作,并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旅游安全生产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交叉督导检查活动。
(二)各县、市、区旅发委(局)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要督导旅游企业认真做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旅游安全稳定。
(三)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提出建议,在检查完成后于3月3日17:00前将检查情况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市旅发委。联系电话:0795-3279965;邮箱:958432496@qq.com。
附: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交叉督导检查安排表
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交叉督导检查安排表
检查组单位 | 被检查县、市、区 |
袁州区旅发委 | 铜鼓县 |
樟树市旅发委 | 靖安县 |
丰城市旅发委 | 奉新县 |
靖安县旅发委 | 万载县 |
奉新县旅发委 | 宜丰县 |
高安市旅发委 | 上高县 |
上高县旅发委 | 袁州区 |
宜丰县旅发委 | 丰城市 |
铜鼓县旅发委 | 樟树市 |
万载县旅发委 | 高安市 |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