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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市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2018-03-06 09:50:54 信息索取号:10230 点击:

宜市旅监管字〔2018〕4号

  

关于印发宜春市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发委(局),明月山旅游局,市旅游集团:

    现将《宜春市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3月6日

 

  

宜春市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

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82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在全市旅游行业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旅游行业特别是重点旅游景区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宣传,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在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的全面实施,在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工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在市旅游行业全面实行积累经验。

二、工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3月上旬,市旅发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垃圾分类工作。市旅发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小平;副组长:丁朝科、易延玲;成员:涂敏、罗文静、邓军、黄志新、林型军、赖红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全市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赖红霞同志担任。各县(市、区)旅发委也要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指导本辖区内旅游从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各县(市、区)旅发委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对接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开展,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宣传、督查和联络工作。

2、开展业务培训。市旅发委负责对各县、市、区旅发委及重点旅游从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县(市、区)旅发委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督导本辖区旅游从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人员培训。

3、组织宣传发动。从现在开始,全市旅游从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场所、工作环节、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媒体介质(LED屏幕、楼宇电视、宣传栏等),持续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首先在全市旅游从业人员中深入人心,变为自觉行动。

4、设置垃圾分类设施。4月底前,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中心城区旅游星级饭店按照“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的原则,完成分类垃圾桶、果壳厢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其他旅游从业单位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要求,完成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

5、引导游客参与。游客是垃圾分类的第一关,各县、市、区旅发委要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结合各类节庆活动、宣传营销和其他形式的活动,选择合式的景区或公共场所,开展对游客垃圾分类和绿色出行的主题宣传活动。要督导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牌)、宣传标语,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分类标准;要督导旅行社导游对地接游客开展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要经常性发动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到景区、到酒店开展游客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工作,不断提高旅游者对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自觉性,营造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6、建立考核机制。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82号)文件精神,市旅发委将把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旅发委年度考评和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的年度复核工作。各县(市、区)旅发委也要对所辖区内旅游从业单位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5月起,市旅发委将对各县(市、区)旅游从业单位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变更,也是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处置的一种手段和途径,更是服务当代,造福子孙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为此,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本地本单位的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策划部署。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计划,切实将垃圾分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加强检查督导和考核力度,抓住重点环节,确保工作高效推进,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旅发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联络员和主要针对广大游客开展的绿色出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主题活动方案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报市旅发委。

联系电话:3279965;信箱:958432496@qq.com

附件: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宣传标语

 

 

 

附件:

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宣传标语

1、分类适,垃圾逢
2
、少产垃圾多分类,绿色宜春人陶醉
3
、垃圾分类齐动,同心共筑晖梦
4
、垃圾分类,分出碧水蓝天,全民参与,彰显文明宜春
5
、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我先行
6
、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生态宜春因你美丽
7
、垃圾分类一小步,低碳生活一大步
8
、干湿垃圾分类装,有害垃圾定点放
9
、垃圾扔前分一分,绿色生活一百分
10
、垃圾分类人人做,做好分类为人人
11
、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同呵护绿色家园
12
、垃圾分类举手之劳,循环利用变废为宝
13
、给自己一个文明习惯,给垃圾一个利用空间
14
、环境保护在心中,垃圾分类在手中
15
、千家万户垃圾分类,生态宜春更加美丽 
16
、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
17
、垃圾也有自己家,分类全靠你我他
18
、众人一条分类心,垃圾也能变成金
19
、垃圾要分类,资源要利用
20
、美丽宜春让你心动,垃圾分类喊你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