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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小长假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2018-04-04 10:45:29 信息索取号:10231 点击:

宜市旅监管字〔2018〕7号

 

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小长假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旅游集团、各县、市(区)旅发委:

2018年清明节即将到来,清明节期间是群众祭扫活动和市民踏青、赏花、游览等旅游活动的密集期,群众出游量和景区接待量较平时都有显著增加,为切实做好清明假日期间全市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旅发委和旅游景区要切实加强清明假期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市场秩序等方面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各地要确保清明假日期间旅游市场活跃、欢乐祥和、社会稳定、安全有序。同时省、市旅发委将派出督导组视情况对有关县、市(区)开展假日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督导检查。

二、要落实责任,突出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各县、市(区)旅发委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旅游交通、旅游住宿、旅游景区游玩、旅游餐饮等“六要素”的安全监管,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防止重特大涉旅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旅游企业要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旅游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确保清明假期旅游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旅游景区要重点做好火灾防范、食品卫生安全、游乐设施设备安全、专用机动车辆船舶安全管控工作和反恐防范工作,加强游客提示警示工作。旅行社要严格按照“三证一牌一单”的要求租用旅游客运车辆,加强一线导游安全教育,督促导游人员履行义务安全员的责任,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做好游客安全提示工作。星级饭店要加强火灾、食品卫生、特种设备及公共安全防控工作。

三、要突破重点,做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加大力度贯彻落实《旅游法》,各县、市(区)旅发委要主动协调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继续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重拳严厉打击“黑导”“黑社”“黑车”“黑店”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全省的部署开展为期一周(4月5日至12日)的导游规范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旅游纪念品市场,推行旅游合同,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畅通各类旅游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妥善处理旅游纠纷。同时各地要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强化游客文明旅游意识,开展通过宣传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旅游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落实应急处置防范措施

各县、市(区)旅发委要认真分析清明期间各种危险因素,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一是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二是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三是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县、市(区)旅发委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遇有重大涉旅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处置并如实上报、续报,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二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当值人员必须于每天下午3:30时前向市旅发委值班室上报值班情况(无事报平安),电话:3272382。遇紧急情况,及时按要求向带班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请各县、市(区)旅发委(局)于4月8日下班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书面报市旅发委监管科,联系电话:3279965;邮箱:958432496@qq.com。

 

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