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旅字〔2017〕91号
各县(市、区)旅发委、明月山管委会旅游局:
根据《宜春市旅游信息报道奖励办法》(宜市旅字[2017]3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请各单位将2017年度有关宜春旅游宣传稿件情况进行统计,统计范围、奖励项目、奖励标准、统计表格等详见办法。
请于2018年2月1日前将汇总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指定邮箱,逾期未报,视自动放弃参评。稿件最终统计数据以市旅发委信息服务中心核准为计。
联 系 人:雷鹏 ;
联系电话:0795-3270639、18879510880 ;
电子邮箱:yc12301@qq.com 。
附件1:《宜春市旅游信息报道奖励办法》
2017关于印发《宜春市旅游信息报道奖励办法》的通知.docx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