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发委(局),市旅游集团,中心城区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
根据市安委办《宜春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宜市安办字〔2018〕10 号)和省旅发委《省旅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赣旅办发〔2018〕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三个必须”原则,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特别是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市旅发委决定近期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切实将有关工作落到实处,我委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制定了《宜春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